衡山县公安局东湖派出所办理一起阻碍执行职务案
2024-09-23 15:52:18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汝福 | 作者:张栩 林丽 | 点击量:6816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张栩 林丽)2024年9月19日,衡山县公安局东湖派出所迅速反应,依法打击处理一起阻碍执行职务案,行政拘留1人。
2024年9月14日6时许,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衡山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联合在衡山县东湖镇马迹社区农贸市场进行“白板肉”(未进行检验检疫的生猪肉)专项整治行动。在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旷某某的摊位有销售“白板肉”的情况,便对旷某某销售的“白板肉”进行扣押。在扣押过程中,旷某某阻碍执法人员执法,并对执法人员进行推搡。旷某某的阻扰抗拒执法行为引起群众围堵执法人员,造成不良影响。
事发后,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衡山县农业农村局将旷某某阻碍执行职务一案移交至东湖派出所。东湖派出所民警迅速传唤旷某某。经询问,旷某某如实陈述了其阻碍执法的违法行为。
目前,违法行为人旷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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